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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营分公司荣获“南京市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称号

地铁资讯 更新时间:2010-04-16 00:00

  3月25日,南京市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和工业园区工作领导小组授予地铁运营分公司等75家企事业单位“2009年度南京市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称号。

  2009年初,南京市开展了“创建百家市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在地铁总公司工会的精心指导下,运营分公司工会大力推进和谐创建工作。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通过抽查、评审,确定了全市100家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名单,向社会公示。2010年3月份,根据公示结果,最终评定全市75家企事业单位予以表彰,地铁运营分公司名列其中。

  运营分公司自成立以来,坚持以人为本,始终把“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贯穿于各项工作中。在促进企业与职工良性互动、真诚合作、共谋发展,建立和谐稳定的社会主义新型劳动关系,切实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等方面作出了卓有成效的探索。一是精心组织、健全机制,保障劳动关系和谐发展。二是遵章守法、履行职责,规范劳动关系和谐发展。三是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促进劳动关系和谐发展。四是关爱员工、打造企业文化,深化劳动关系和谐发展。五是健全民主管理,强化劳动关系和谐发展。建立健全了职代会制度,深化了分公司的企务公开工作,推进了协商机制,健全了民主评议机制。六是落实社会责任,推动劳动关系和谐发展。

  运营分公司秉承企业宗旨,勇于承担社会责任,服从政府重大工作调度、支持社会公益活动、参与光彩事业等方面表现积极,树立了良好的公众形象。

  地铁运营分公司以创建和谐劳动关系为契机,营造企业与职工共促发展、共创和谐的浓厚氛围,为地铁运营的蓬勃发展注入了强大的前进动力;同时,各级工会组织把工会工作的各项职责融入和谐创建之中,有机结合,提高了工会工作水平。2009年底,按照《南京市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考评细则》,运营分公司和谐创建自评分为98.54分、职工满意度测评为87.78分。创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是一项只有起点、没有终点的系统工程,任重而道远,地铁运营分公司表示将不断总结探索,把追求劳动关系和谐、实现劳资双赢,作为工会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和谐的劳动关系促进企业全面、健康、持续发展,为和谐社会建设做出积极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