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6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陈家宝主持召开了南京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总公司副总经理宋国强及运法处、地铁保护办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南京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
报告充分肯定了南京地铁在宣传、贯彻《条例》及开展轨道交通行政执法工作方面所取得的成绩,同时建议继续深入宣传《条例》,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服务至上意识,不断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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