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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地铁总公司被确认为省治安保卫重点单位

地铁资讯 更新时间:2006-01-26 00:00

  2005年12月15日上午,“省及南京市治安保卫重点单位确认告知大会”在南京市公安局召开,总公司、运营分公司相关人员出席了会议。2006年元月4日下午4:30在地铁大厦2310室召开了省、市重点治安保卫单位告知书送达确认大会,参加会议的有总公司办公室、运营与法务处、运营分公司、市公安局、及地铁公安分局的有关领导。根据省、市人民政府的批准,总公司被确认为省级重点治安保卫单位,运营分公司及地铁一号线沿线十六个车站被确认为市级重点治安保卫单位。会上,市公安局领导依据国务院《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提出了三点要求:1、必须设立专门的保卫机构和保卫干部;2、必须要有技防设施,做到技防、人防、设施防三位一体;3、对各重点部位进行风险等级测定后做好预案工作。宋国强副总经理在会上表示,总公司和运营分公司会高度重视治安保卫工作,对市公安局提出的要求将认真研究、抓紧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