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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湖工业遗产群

文物保护单位
国家第七批(清至民国)
所在地/隶属
辽宁省本溪市溪湖区

本溪湖工业遗产群位于中国辽宁省本溪市溪湖区,于2013年被国务院核定公布为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2017年12月2日,入选第二批中国20世纪建筑遗产名单。

本溪湖工业遗产群位于中国辽宁省本溪市溪湖区,于2013年被国务院核定公布为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本溪钢铁(本钢)一铁厂旧址、本钢第二发电厂冷却水塔、大仓喜八郎遗发冢、本溪湖煤铁有限公司旧址(小红楼)、本溪湖煤铁公司事务所旧址(大白楼)、本溪煤矿中央大斜井、东山张作霖别墅、本溪湖火车站和彩屯煤矿竖井组成了该遗产群。该遗产群经历了清王朝、中华民国、满洲国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统治。2014年10月,本溪市拨款986万元用于遗产群中小红楼、大白楼的修缮以及一铁厂旧址高炉的防腐工作。

2017年12月2日,入选第二批中国20世纪建筑遗产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