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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竹溪龙湖国家湿地公园

湿地级别
国家湿地公园2017年(正式)
所在地/隶属
湖北省十堰市竹溪县

基本介绍

龙湖国家湿地公园位于湖北省十堰市竹溪县竹溪河水库境内。计划总投资为1亿元,规划面积221.34公顷,分为湿地保育区、生态恢复区、科普宣教区、合理利用区和管理服务区。该县将抓住开展国家湿地公园试点工作契机,根据《龙湖国家湿地公园总体规划》与其他相关规划,坚持“保护优先、科学修复、合理利用、持续发展”的原则,以保障竹溪生态安全为出发点,充分利用其自然资源,发挥湿地保护、生态旅游和生态文明教育等功能,把龙湖湿地公园建设成为集湿地科普宣传教育、湿地生态观光、休闲娱乐度假为一体的国家级旅游度假区。

湿地具有涵养水源、净化水质、调蓄洪水、美化环境、调节气候等极为重要的生态功能,还是许多珍稀野生动植物赖以生存的家园,被誉为“地球之肾”。

龙湖国家湿地公园成功建设,将在秦巴山区形成完善的湿地生态景观,极大地提升鄂西北湿地品牌,完善湿地观光旅游资源结构,加快生态旅游业的发展,同时对于开展湿地生态科普教育,提升公众的湿地保护意识都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龙湖,全称“湖北竹溪龙湖国家湿地公园”,2014年获评国家级湿地公园。位于竹溪县城西7公里龙坝镇境内,竹溪河上游。其主体即竹溪河水库,1958年动工兴建,1960年停工,1968年续建,1971年竣工蓄水、投入运行。库区承雨面积120平方公里,总库容量2348万立方米,承担着县城区10万人供水、县城防洪及库区下游2万亩农田的灌溉重任,每年向县城供水900多万立方米,是竹溪县城的生命之库。

2013年1月国家林业局批复同意湖北龙湖国家湿地公园试点建设工作。试点建设五年来,在竹溪县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高度重视下,龙湖国家湿地管理局坚持“保护优先、科学修复、合理利用、持续发展”的原则,严格按照《湖北龙湖国家湿地公园总体规划》,优先对湿地保育区进行全面保护,优先实施保护恢复和基础设施建设。完成了公园上游污水管网建设69632米,环库隔离游步道及景观工程7067米,生态保护围网14000米,科研监测站225㎡,科普宣教中心700㎡,管理服务中心1020㎡,广场公园12000㎡,种植树木14.5万株,观景台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