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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伦贝尔市图书馆

中文名
呼伦贝尔市图书馆
官网
点击查看
门票
免费
占地面积
12462㎡
成立时间
1956年
藏品数量
62万册
服务宗旨
以人为本
开放时间
09:00~17:00
图书馆等级
国家一级图书馆
所在地/隶属
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新城区规划三街三路

基本介绍

呼伦贝尔市图书馆是历史悠久的民族地区图书馆之一。呼伦贝尔市图书馆始建于1956年,是本市早成立的公共图书馆。经过半个多世纪的发展历程,如今的呼伦贝尔市图书馆已经步入现代化、数字化图书馆的行列。新建成的图书馆坐落于呼伦贝尔市海拉尔新城区规划三街三路。新馆于2013年6月29日正式向公众全部免费开放。

2013年,在文化部开展的全国第五次县级以上公共图书馆评估定级中,呼伦贝尔市图书馆荣获“二级图书馆”称号。内蒙古社科联授予呼伦贝尔市图书馆为“内蒙古自治区社会科学普及基地”。内蒙古自治区图书馆在呼伦贝尔市图书馆设立“内蒙古自治区图书馆东部区培训基地”。

呼伦贝尔市图书馆建筑面积12462平方米,读者阅览座位900个。呼伦贝尔市图书馆建筑造型美观独特,构思精巧,极富现代感。建筑模式也从传统模式变为全开放、大开间布局,根据读者需求,划分多类型借阅区,借阅服务区所有书刊实现藏、借、阅、管四位一体,为读者提供馆藏文献借阅、数字网络资源查询、参考咨询、公益性讲座、读者活动等文化服务。配套设施安全舒适,为读者营造出优雅的阅读环境。

呼伦贝尔市图书馆采用Interlib图书馆集群管理系统,接入100Mbps网络宽带,实现馆内读者服务区无线网络全覆盖,馆内设有公共检索区,大厅内设大型电子显示屏、读者导引触摸屏、咨询台、还书处、存物处、检索终端等服务设施,同时提供文献复制、文化休闲、餐饮服务,使图书馆真正成为公众娱乐、休闲、阅读、研究为一体的综合性学习场所。

呼伦贝尔市图书馆内设机构有文献采访部、借阅部、民族地方文献中心、少年儿童图书馆、残障人图书馆、辅导培训部、蒙古语言文献中心、文化共享工程呼伦贝尔支中心、网络技术中心、参考咨询部、后勤服务中心和行政办公室等12个部门。

呼伦贝尔市图书馆按照文化部有关图书馆数字化建设中硬件平台搭建标准,目前已完成数字化设备、存储设备、网络设备等硬件设备平台搭建工作。统一身份认证后台软件系统正在准备,将实现与国家数字图书馆资源的无缝链接。依靠国家图书馆庞大的数字资源为我市的广大读者提供方便快捷的数字资源服务。

呼伦贝尔市图书馆秉承大限度地满足读者需求的公益服务宗旨,坚持“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为广大读者提供简便、快捷的服务,全年无假日开放,每周对外开放80小时。实现馆藏文献自动借还,年书刊流通总人次3.5万人次,书刊外借7.5万册次。

馆藏实力

截止到2014年统计数字,呼伦贝尔市图书馆馆藏总量62万册(件),其中纸质文献51万册,电子文献、声像资料近11万册(件)。呼伦贝尔市图书馆馆藏中文文献全部完成书目数字化,自2006年使用interlib集群管理系统建书目数据20余万条。

呼伦贝尔市图书馆民族地方文献中心是集民族、地方文献收集、查阅、研究为一体的部门,目前馆藏有关蒙古族、达斡尔族、鄂温克族、鄂伦春族、俄罗斯族等民族文献及呼伦贝尔地方史志、地方著述等近2000余种,9000多册(件),是全市收藏多、体系完备的民地文献资源库。除传统的印刷型文献外,还收有音像资源、照片、手稿、电子图书等等。其中呼伦贝尔日报、内蒙古日报、黑龙江日报 (1969-1979)在全市图书馆中收藏全,呼伦贝尔的旧方志、旧史籍、原黑龙江的旧史志虽然大部分是新出版及复制的,但基本收齐,如《呼伦贝尔志略》1923年印本(复印本)、呼伦贝尔文化出版社的影印本,《黑水丛书》呼伦贝尔志略校点本全部收藏。另外,因达斡尔族、鄂温克族、鄂伦春族是三个人口较少的民族,主要居住在呼伦贝尔市,在呼伦贝尔市设有民族自治旗,是全国的三个民族自治旗,民地文献中心特别收集有关鄂温克族专述文献94种,285册、有关鄂伦春族专述文献81种,212册、有关达斡尔族专述文献170种,355册。

蒙古语言文献中心现藏有蒙古文图书、期刊15000余种、32000余册,其中,从蒙古国采购的有关文学、历史类图书300册。中心计划将国内公开和非公开出版的各种载体的蒙古文文献尽全收藏,并逐步收全蒙古学研究方面的资料,数字资源购入或复制过来,将我馆建设成全市蒙古文文献资源收藏研究的中心。

实用信息

办证须知

一、办卡手续:

读者办卡凭本人身份证、本市户口等有效证件(少儿读者,可凭户口簿及少儿监护人证件)原件,填写呼伦贝尔市图书馆读者登记表,交纳押金(200元人民币),办卡需交工本费10元,申办呼伦贝尔市图书馆借阅卡。

二、验卡手续:

借阅卡自领卡之日起借阅有效期为1年,到期后需进行免费续卡,方可继续使用。

三、挂失补卡、退卡手续:

如借阅卡不慎遗失,读者应及时到本馆办证处挂失。在办理挂失手续前,借阅卡被他人冒用而造成的损失由读者本人承担。借阅卡可凭本人有效证件进行补办,每卡需交纳补办工本费10元。

退押金前,读者必须还清所借书刊,付清逾期费用。读者持本人身份证、借阅卡和押金发票办理退卡手续,取回押金。

四、注意事项:

1、读者办理借阅卡凭本人有效证件办卡一张,限本人使用。

2、敬请读者妥善保管借阅卡,如因保存不当不能使用,需重新制卡,工本费自理。

3、外借书刊资料借期30天,可续借1次,所借书刊过期需缴纳过期费每册每天0.20元;阅览书刊资料不外借。

4、持卡者必须遵守呼伦贝尔市图书馆的借阅规则。

读者须知

1、本馆采用开放服务模式,进出本馆须通过指定出入口。读者入馆后需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阅览书刊,借阅图书需凭呼伦贝尔市图书馆借阅证借还图书;读者离开图书馆一律通过监测通道。

2、进入图书馆应保持文明用语、礼貌待人。保持图书馆安静,禁止在馆内喧哗或朗读。

3、图书馆是公共场所,重点防火单位,严禁在馆内吸烟。违者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4、保持馆内清洁卫生,禁止随地吐痰,乱扔废弃物,嚼吐口香糖。未经许可,禁止在馆内外张贴或散发广告及其他宣传品,违者应主动清除,并将视其情况按有关规定处理。

5、不得携带食品、饮料等进入阅览室、书库。

6、爱护馆内公共设施设备,不得在阅览桌等设备及墙壁上涂抹刻画,不得随意挪动阅览桌椅;要按操作规程正确使用计算机等现代化设备,损坏公物者,应按原价赔偿,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7、维持馆内正常阅读秩序。讲文明礼貌,讲谦让互助,不得用物品抢占阅览座位。工作人员将及时清理占位物品。图书馆对占位物品不负保管责任。

8、书包等私人物品可临时存放于存包柜内,个人证件、钱款等贵重物品请勿存入,妥善保管如有遗失,责任自负。不可长期占用存包柜存放各种物品。

9、在抽取书刊浏览时,请注意保持架位的整齐,不要将书刊随意乱放。

10、出入通道如监测器鸣响,请主动配合和协助保安或工作人员进行检查。

11、未办理借阅手续不得将书刊带出室外,凡不按章办理书刊借阅手续,擅自将书刊带出本馆者,一律视为盗窃书刊行为。并给予处罚。

12、自觉遵守本馆的各项规章制度,支持工作人员按章办事。对违反上述规定者,任何人都有权进行制止和批评,情节严重者由图书馆会同有关部门予以处理。

标签: 一级图书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