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5年9月,第四区更名为天桥区,图书室亦相应地更名为天桥区文化馆图书室。50年代末,图书室随文化馆迁至济泺路219号文化馆院内。1990年12月,图书室升格为天桥区图书馆,馆址未变。
实行全天开放制度
周一至周日(节假日):9:00----17:00
1、借书证:须持身份证或户口本、学生证,一寸照片,现金50元(押金)办理,使用期壹年,到期后须验证方可继续使用。
2、阅览证:须持身份证或户口本、学生证办理,有效期壹年,到期须验证方可继续使用(一人限办一个)。
3、办证时间:每周三下午2:00—5:00
服务内容
1、免费阅览书报刊;
2、免费办理借阅证;
3、免费借阅图书;
4、免费查阅电子信息;
1、借书证:须持身份证或户口本、学生证,一寸照片,现金50元(押金)办理,使用期壹年,到期后须验证方可继续使用。
2、阅览证:须持身份证或户口本、学生证办理,有效期壹年,到期须验证方可继续使用(一人限办一个)。
3、办证时间:每周三下午2:00—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