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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五邑图书馆

中文名
江门市五邑图书馆
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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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地面积
8741㎡
成立时间
1956年
藏品数量
80余万册
图书馆等级
国家一级图书馆
所在地/隶属
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港口路102号

基本介绍

江门市五邑图书馆建于1956年,1995年迁入港口路102号文化城,建筑面积8741平方米,共五层。馆舍镶嵌绿色琉璃瓦,整体呈现清绿色并与园林绿色基调协调搭配,透出恬静、素雅。图书馆现有纸质藏书80余万册(件)、电子文献100万册(种)以及多种供阅读、学习的数据库;开设报刊阅览、图书借阅、参考咨询、地方文献、少儿部、电子阅览室以及数字阅读体验等服务窗口,是一座功能齐全和设施完善的现代化图书馆;先后荣获“国家一级图书馆”、文化部评选的读者喜爱图书馆、全国文化信息工程先进基层中心、广东省先进基层文化单位和江门市标兵文明单位。

展厅展馆

图书馆现有纸质藏书80余万册(件)、电子文献100万册(种)以及多种供阅读、学习的数据库;开设报刊阅览、图书借阅、参考咨询、地方文献、少儿部、电子阅览室以及数字阅读体验等服务窗口,是一座功能齐全和设施完善的现代化图书馆;先后荣获“国家一级图书馆”、文化部评选的读者喜爱图书馆、全国文化信息工程先进基层中心、广东省先进基层文化单位和江门市标兵文明单位。

实用信息

办证指南

一、凭身份证免费办理,一个身份证只办一个读者证,凭证享受图书馆提供的服务,需遵守图书馆相关规则。

二、读者证在本馆可借三册图书,借书期为30天,可续期2次,通过电话热线、本馆网站及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办理续借手续。

三、逾期归还书刊及音像资料,须交纳逾期费,每册、件每天收取0.1元。

四、读者借出书刊及音像资料前,须认真检查其是否完整或被污损,及时向工作人员申明并登记借出。

五、书刊及音像资料归还时,由工作人员检查文献是否完整、被污损。一般的污损,不影响内容完整者,赔偿1—5元;严重污损或缺页的,须按遗失赔偿。

六、遗失图书,须买回原书或根据图书价值按原价2至8倍赔偿。

七、读者证若遗失,请尽快携带身份证到服务台办理挂失并补办新证;若挂失前被他人盗用,责任自负。因遗失或损坏等原因补办新证,需缴纳5元工本费。

开放时间

8:00—17:30

19:00—21:00

标签: 一级图书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