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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台县图书馆

中文名
三台县图书馆
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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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地面积
4500㎡
成立时间
1956年
藏品数量
23万余册
图书馆等级
国家一级图书馆
所在地/隶属
四川省绵阳市三台县北坝镇琴泉路三台图书馆

基本介绍

三台县图书馆是三台县人民政府1956年投资兴办的公共图书馆,面向全社会开放。是搜集、整理、保存、开发、利用图书期刊、音像制品、缩微胶片、电子出版物和网络信息等文献资源为读者服务、并进行社会教育的公益性服务机构。    

二0一三年被文化部评定为“国家一级图书馆”。三台县图书馆历史悠久,1929年,29军军长田颂尧重视文化,倡议募捐修建三台县立图书馆,即现在图书馆的前身。

这里,流传千年的古籍书浸透着浓浓墨香,见证梓州历史文化底蕴;林立的工具书包罗万象,参政咨询必不可少;本土地方文献陈列有序,反映三台及周边的沧桑变化;文学艺术,科技书刊常年外借,服务社会大众!综合期刊琳琅满目,提供全方位最新媒体资讯;先进的电子读物全文检索、方便快捷、永不磨损;无纸化阅读、丰富的互联网服务紧抓E时代脉搏!多功能展厅随时开放、展览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社会教育影响巨大!

形式多样的读书活动有声有色,教育读者开卷有益;各种培训班相继在此开设,读者在知识海洋中遨游、学习,真正进入了“没有围墙的大学”!三台县图书馆是作为“全国文化先进县”的三台人的骄傲!

馆藏实力

七十七年来,服务读者不计其数,目前馆藏各类古籍书、近现代图书、期刊、报纸等23万余册、电子图书10万余册;数据库达6个T。崭新的三台县图书馆于2012年6月建成,座落于风景秀丽的涪江之滨,占地10余亩,建筑面积4500平方米。是读者修身治学、文化休闲的理想场所!

古代图书馆称之为“藏书楼”,是帝王将相、士大夫们的私有财产,藏书在这里长期“养在深闺无人识”。而当今图书馆坚持“读者至上,服务第一”的宗旨,注重“藏为用”的藏书方针。因此我馆在藏书体系上根据“适合县情、服务县域经济”的原则,着重收藏农业、医药、经济管理、政治法律类书籍,文学、历史、经济类工具书以及一百余种报刊、杂志。此外还有凝聚了厚重的历史文化底蕴的古籍书近2万册,在20世纪70年代上缴四川省图书馆后仍然保留5000余册,内容涵盖“经、史、子、集”四部(200余类),在全省县级图书馆的古籍藏书中首屈一指!3000余册三台及绵阳周边县市的地方文献保存着本地风土人情、民俗地理、家族宗室、地方经济、政治、文化百业的发展历程。

①古籍善本、珍本5000余册:收藏《潼川府志》、《三台民国县志》及《经》、《史》、《子》、《集》四部各类书,包括《四书》、《五经》、《康熙字典》、《周》、《易》、《礼》、《佛经》、《本草万方》、《论语》、《禅山朝暮课诵》以及数术、八卦、相宅类书、古人学习评注等。

②各类工具书、宣传图片:

包括《中国大百科全书》、《古今图书集成》、《辞海》、《牛津英汉词典》、《国史镜鉴》、《中国百年史图片》、《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光辉的历程》、《港澳回归》、《二十四史》、《资治通鉴》、《中国文史丛书》以及早期革命资料等。

③医药、农业类:医药卫生包括中医理论、验方、偏方,中草药理论及鉴别与疗效以及针灸书籍,西医临床、内外科学,公共预防科学等等。

农业林业类包括种养殖、植物保护、园艺、畜牧、水产养殖、渔业各类。

④电子科技、教育、经济、工业类:包括无线电、家电、计算机科学及应用、计算机软件类书籍,以及铣工、车工、焊工、刨工理论及实践指导,《国家标准汇编》、机械、化工、建筑、食品工业、经济、统计、会计实务以及数理化学习、科学普及读物。

⑤语言文学、音乐艺术、历史地理、政治法律、军事类:

《中国古代文学读本》、《小图书馆丛书》、《茅盾选集》、《中国新文学大系》、《三国演义》、《基督山伯爵》、《战争与和平》等中外名著,《英语》、《日语》、《德语》、《俄语》等语言学习资料,《音乐知识手册》、《歌曲作法》、《乐器知识》、《管弦乐法》、《美术》、《摄影》,《中国共产党大辞典》、《第三代领导集体思想理论》、《刑法》、《民法》、《宪法》、《军事理论》、《世界史》、《中国通史》、《欧洲史》等等。

⑥报纸、期刊:《全国主要报刊索引》(1956年起)、《人民日报》(1950年起)、《大公报》(1949年后)、《文汇报》(1956年后)、《新华月报》(1950年起)、《新华文摘》(1981年后)、《四川日报》(1952年后)、《三台报》(1956年后)、《新闻照片》(1965年后)、《绵阳日报》(1968年后)、《光明日报》(1956年后)、《解放军报》(1965年后)、《工人日报》(1956年后)、《中国青年报》(1958年后)、《羊城晚报》(1965年后)、《日本公开专利文摘》(1979年后)、《瞭望》(1987年起)、《半月谈》(1982年起)、《人民音乐》、《求是》、《四川政报》、《文史知识》等。

⑦宣传图片、画报、地图:《伟人毛泽东图片》、《邓小平百年》、《弘扬民族精神、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铲除社会毒瘤―毒品》、《WTO与中国》、《纪念抗日战争胜利》、《科技之光》、《军魂雄风》、《园林艺术》、《体育运动图片》、《世界商店装饰设计全集》、《图片中国百年史》、《纪念周恩来》、《摄影作品》、《关山月画集》、《革命战争摄影作品集》、《新华社历史照片》、《孔繁森》、《焦裕禄》、《世界地图》、《中国地图》、《潼川地图》、《人民画报》、《朝鲜画报》、《越南画报》、《解放军画报》、《环球银幕画刊》、《大众电影》等。

⑧地方文献:收藏《三台年鉴》、《三台统计年鉴》、《可爱的三台》、《杜甫在三台》、《东北大学在三台》、《新安堂古氏族谱》、《任氏族谱》、《王氏族谱》、《李氏族谱》、《三台公安志》、《三台水利电力志》、《汾涪诗集》、《诗意行走》(陈霁)、《梓州新咏》、《郪江乡志》、《金石乡志》、《西平乡志》、《前锋乡志》、《建平乡志》等。

实用信息

图书馆服务项目

一、图书借还、续借、读者办证(含补办)

地点:一楼服务台

二、藏书检索:图书馆触摸屏检索,图书馆网站检索。

地点:一楼大厅

三、图书预约、新书推荐。

地点:一楼大厅

四、现刊、报刊合订本阅览:

地点:阅览室

五、网络阅读:

电子图书、电子期刊、远程访问、读秀、文正、万方、心声.音频馆、中国儿童资源、中国知网、视频资料、学习课件等、免费数据库试用等。

地点: 2楼电子阅览室。

七、网上图书检索及电子资源共享服务:

可了解本馆概况及最新工作动态、检索本馆藏书、网上续借、新书通报、催还通告、及各种电子资源。图书馆网站浏览。

八、信息咨询服务。

(1)E-MAIL :stlib@163.com。服务电话: 5156095;咨询地点:共享工程三台支中心。

(2)图书馆在线解答疑难问题。

九、查阅报刊、资料(复印费1.00元/张)。

读者指南

一、办证须知

1)读者须凭本馆办理的图书证借阅图书。

2)读者凭有效身份证均可到图书馆借阅图书。

3)每个借书证最多可借书5册(借满5册须还书后才能再借);借书期限: 15天。

4) 赔偿规则

① 图书过期每册每天0.20元

② 借书有污损现象提前声明,加盖图章以明责任。

③ 读者污损图书,根据程度轻重按书价的30%予以赔偿 。

④ 代书板丢失赔偿5元 。

⑤ 丢失图书按书价3--50倍赔偿( 根据出版年代、版次、馆藏量处理 )。

5) 其他应注意的事项

① 所借图书要当面检查,如有破损或缺页,应及时向工作人员声明,并盖相应印章,以明责任。

② 读者应爱护图书,不得将图书任意圈画,污损或撕页,书中所附设施,条形码请注意保护,不得损坏与更改,违者予以重罚。

③ 读者所借图书应妥善保管,以防遗失,遗失者,照章赔偿。

④ 读者借书,应自觉办理借书手续。凡私自将图书携出室外者,一律按偷书论处。

⑤ 借书证应注意保管,如有遗失应立即声明挂失,挂失前被人冒借图书时由本人负责。

二、入馆须知

1)          读者必须持有效证件方可利用图书馆;

2)          入馆后不许大声喧哗,保持肃静和卫生;

3)          必须遵守馆内各项规章制度;

4)          爱护馆内一切公共设施;

三、读者入室规则

1)读者入室,须凭本人图书证换取代书板后方可入内;

2)读者入室,不得穿大衣带书包,更不得携带易燃易爆物品;

3)室内应保持安静,不得大声喧哗;

4)保持室内清洁,严禁吸烟,不准随地吐痰、扔纸屑及吃带皮食物;

5)读者入室选书,要正确使用代书板;不得将图书乱拿乱放,不准搞乱图书的排列次序,不准任意挪动架位,隐匿私藏图书;

6)读者要爱护图书。不得在图书上任意圈画、污损、割页等,书中所附设施条形码不得随意损坏与更改,违者予以重罚。

四、综合阅览室规则

1)不许大声喧哗及打闹;

2)保持公共卫生与环境整洁,禁止乱扔废弃物品;

3)对违禁者将按有关条例处理。

五、电子阅览室上机规则

(1)要进入本室上机的读者,先了解该室的各项规章制度、服务项目和服务内容等,对于各项制度已说明的内容,本室工作人员不再给予解答;

(2)要上机的读者,必须先在工作人员处登记,说明上机内容然后由工作人员开出上机计时单,本室要求单人单机;

(3)读者使用本室一切物品,都要经工作人员的允许,不得自行取光盘、开机。

(4)读者上机过程中一定要保持安静,看VCD的读者一定要带上耳机并调整好音量,有问题一定要工作人员解决。

读者借阅须知

1.图书馆所有场所都实行开架借阅,借书处负责办理借阅手续。

2.读者入馆(库)时须凭借书证、阅览证,办理验证手续。

3.阅览证和借书证是读者在图书馆借阅图书的唯一有效证件,务必妥善保管,并仅限本人使用。读者入馆(库)时请自觉验证,若使用他人借书证,借用双方各停止借书权限1个月,若盗用、冒用他人借书证以及使用来历不明的借书证者,一律收缴。

4.读者进入不能带包的书库前将书包等物品放入免费寄包柜内,贵重物品请随身携带。若发现物品丢失。图书馆工作人员有义务协助寻找,但不承担赔偿责任。

5.入库选书时请自觉使用代书板,每次限取一册,阅毕及时对号归架或放在临时书架上,随意乱架或不使用代书板者停止借阅权限一个月。

6.读者选好图书后,还回代书板,并将书、证一起在借书处办理借书手续。还书时直接将书放在还书处,无需使用借书证。

7.读者在办理借书手续前,请仔细检查所借图书条形码是否齐全(每册图书均有两条)、是否有污损、撕割,如发现上述情况应及时告诉管理人员盖章,否则还书时发现污损、缺页的情况,责任由读者承担。

8.外借图书总册数的限定:5册

9.借阅期限:每次15天,可续借一次,续借期15天。文献借阅逾期将按0.2元/天收取违约金。

10.读者请勿将未办理借书手续的图书带出图书馆,不得将书藏在衣裤内或从窗户等处丢出库外,违者以偷书论处。凡偷书者一律处以书的五倍罚款。

11.读者请保管好所借的图书,不得在书上涂写、撕割,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罚。若丢失将按图书馆的有关规定赔偿。

1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终止提供图书借阅或续借、预约、通还通借等服务,待相关问题解决后读者借阅权限方可恢复:

(1) 借阅的图书已逾期。

(2) 预约图书、委托借阅累计两次不来办理借阅手续的。

(3) 其它违章。

13.读者到各厅库借书时,请详细阅读有关的借阅规则。

14.读者离馆时,应全部还清所借文献和罚款,并在图书馆注销读者信息后,才能办理离馆手续。

历史沿革

据《三台民国县志》和《潼川府志》记载,三台从民国12年(即公元1923年)开始开设阅览室,先后设在东街、学街文庙(现英语实验学校内),上南街谈天巷等处,民国14年由“三台学会”出基金与募捐开始筹办图书馆,民国十六年,国民党二十九军军长田颂尧在中山公园(今牛头山)建成少儿图书馆,并设立小浪桥、电车等。民国十七年九月,田军长又倡议募捐在北街修建“三台县立图书馆”,田本人率先捐献线装书《四部备案》、大洋1000元,共计募捐3350元大洋,十九年一月耗资大洋6000元、600多平方米的三台县立图书馆建成并正式开馆!面向社会有限制地开展阅览、借阅服务。1950年由三台县人民政府成立三台县图书馆,设在人民公园(今梓州公园),并在东街、上南街建设分馆阅览室。通过采购、编目,加工整理面向群众开展借阅服务,并对农村图书室辅导。1992年三台县人民政府规划在北坝开发区修建崭新的现代图书馆,地址设在文华路三台大酒店左侧,后因资金等问题搁浅,1996年配合城市改造,撤除公园处图书馆,搬迁至“百乐影城”。2003年,在省、市、县多方领导的关心关怀下,修建一新的园林式图书馆在凤凰山麓终于落成了,但5.12大地震被震坏纳入灾后重建项目,经过积极争取,获得了澳门政府的大力支持,新馆于2009年开始修建,2012年6月完工,总投资1200余万元,建筑面积达4500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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