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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县图书馆

中文名
曹县图书馆
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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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地面积
1384㎡
成立时间
1956年
藏品数量
10万册
开放时间
09:00~17:00
图书馆等级
国家二级图书馆
所在地/隶属
山东省菏泽市曹县五台山路

基本介绍

曹县图书馆建于1956年,原隶属曹县文化馆,1984年从文化馆分出,建址于曹县城隍庙后街月牙河上。馆舍面积为1384平方米。2005年6月因城市改造,搬入文化活动中心办公大楼,为了较大限度的满足广大群众对文化知识增长的需求,县委、县政府在新城区建设了新馆,面积3200平方米,并于2015年3月2号正式对外免费开放。

曹县图书馆是曹县仅有的一座公共系统图书馆,多次被文化部命名为三级图书馆,连续多次受省、市、县表彰。曹县图书馆将以崭新的服务方式,高标准的服务质量,致力于曹县的文化事业发展,努力服务好广大读者对文化的需求。我们相信,曹县图书馆在社会各界的支持下定会向规范化、科学化、自动化发展,一定会用更热情的服务态度,更高的服务质量回报于广大读者。

展厅展馆

曹县图书馆新馆致力于营造改善借阅环境和阅读条件,设有采编室、业务辅导部、古籍室、报刊资料室、外借室、电子阅览室、多媒体室,报告厅、国学讲堂、尼山书院、国学经典阅读室、传统文化体验区、自修区、道德展示区等。

馆藏实力

新馆藏书内容丰富、载体形式多样,并在原有的基础上新增图书23000多种近10万册、报刊80多种、电子文献近千种,并采用国内先进的interlib图书馆集群管理系统,配有电子查寻机、电子读报机(内含300种电子报纸)、电子图书借阅机、电子防盗等,馆内业务基本实现自动化管理,可向读者免费提供图书文献外借、阅览、信息检索、数字资源服务、讲座、基层辅导、培训等公益性文化服务,基本满足全县不同层次读者的需求。目前,曹县图书馆新馆在软硬件等方面已具备国家二级馆以上标准。

实用信息

入馆须知

1、开馆时间,每天早9:00至下午17:00,节假日正常上班。

2、本馆接待年满七周岁以上读者,六岁以下儿童未经同意谢绝入馆。擅自进入者后果由本人和监护人负全责。

3、请注意仪表、举止文明,穿背心、拖鞋等衣冠不整洁及携带宠物者谢绝入馆。

4、随身携带的包及其它与借阅无关的物品请寄放存包处。

5、请勿在馆区内吸烟和使用明火,勿带易燃、易爆品入馆。

6、请勿在馆内娱乐和从事交易等与查阅书刊资料无关的活动。

7、请保持馆区安静,入室请将手持电话、寻呼机置于静音状态。

8、爱护书刊资料和一切公共财物,损坏须按规定赔偿。

9、维护馆内卫生,请勿在馆区乱贴乱画及乱扔纸屑、果皮等杂物。

10、请自觉遵守本馆各项规定,服从工作人员管理

办证须知

1、凡到本馆读者均可持本人身份证、军人证、护照(外籍人士)、户口簿等有效证件办理读者证,每人限办一张,仅限本人使用,读者证长期有效。

2、办理读者证只需缴纳借阅文献押金200元;证损坏、丢失后补办须缴纳借阅证工本费10元,借阅证工本费不予退还;补办新证后,原证作废。

3、请妥善保管借阅证,避免与高温接触,勿使其弯折、受潮,人为损坏,损失自负。遗失借阅证请及时挂失,因未及时挂失所产生的后果由读者本人负责。

4、一年内不得退卡,否则扣除工本费10元,并且一年内不得再次办理。

借阅须知

1、借阅厅图书实行开架借阅,读者请主动出示本人借阅证入室借阅图书;每证借书2册,借期30天。

2、一般图书到期需继续使用的,允许续借一次,续借手续必须在原借期未满前凭借阅证和续借图书到图书借阅处办理续借手续,续借期限为15天。逾期不还者,本馆有权暂停其借书权利,并处以超期罚款(每本每天0.5元)。

3、读者借阅文献时应当面检查,如发现污损、圈点、划、缺页等情况,应立即向工作人员报告并由工作人员在相应位置加盖印记,以分清责任;对所借文献应妥善保管,严禁在本馆所藏一切书刊上圈点、勾划、损坏,归还时若发现有此类现象,按本馆图书赔偿规定办理。

4、还书时,读者应主动出示图书借阅证,以方便工作人员办理还书手续。

开馆时间

早上09:00——下午17:00

中午不休息,节假日正常上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