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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野县图书馆

中文名
巨野县图书馆
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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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地面积
10000㎡
成立时间
2013年05月01日
藏品数量
12.76万册
开放时间
08:30~18:00
图书馆等级
国家二级图书馆
所在地/隶属
山东省菏泽市巨野县凤凰街道文昌路

基本介绍

巨野县图书馆位于巨野县文昌路北段,与县一中图书馆合建,占地15亩,建筑面积10229平方米,总投资1800万元,其中县图书馆馆舍面积3800平方米。巨野县图书馆新馆于2013年5月1日投入使用。

尼山书院已于2014年底建成并投入运行,尼山书院总投资16万元。“尼山书院”设施建设的总体布局做到了“六个一”。即一个统一标牌,矗立一尊孔子像,设立一个国学讲堂,一个道德展区,一个国学经典阅览室,一个文化体验活动室。

2013年10月份巨野县图书馆被文化部评为国家公共图书馆二级馆。

展厅展馆

巨野县图书馆内设借阅部、阅览部、历史文献部、采编部、过刊过报部、电子阅览室、多媒体室、技术部、自修室、中控室等11个部室和1个尼山书院。新馆所需用的电子类、办公家具类,图书类全部政府招标采购。总投资260多万元。    

馆藏实力

巨野县图书馆所有部室正常免费开展服务。巨野县图书馆目前纸张馆藏达到12.76万册、电子图书11.18万册、数字资源35TB、电子阅览室共读者使用微机80台、阅览坐席520个,新馆可以同时接待读者800人。2014年底来馆借阅读者达9600余人次、总外借36700册次。为更好的满足读者需求,新订购2015年纸质报纸120种,杂志216种;2015年新购电子读报机2台,内含电子报纸220种;歌德电子书借阅机1部。

实用信息

入馆须知

1、读者入馆应衣着整齐,举止文明,穿背心、拖鞋等衣冠不整洁及携带宠物者谢绝入馆。

2、入馆请保持安静,禁止喧哗、大声朗读;将手机等通讯设备置于静音状态;未经同意,不得在馆内举办集会、娱乐等活动。

3、请勿携带包、个人书刊资料、食物及饮用水入内,请将包及私人物品存放到存包处,贵重物品请随身携带。

4、馆内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请勿携带易燃、易爆品入馆。

5、请勿携带食品、液体物品入借阅室、历史文献部、过刊过报部、电子阅览室等。自觉维护环境卫生,不要随地吐痰,乱扔纸屑、果皮等杂物。

6、请爱护馆内资源及一切公共设施,严禁随意涂抹刻画和破坏设备,损坏须按规定赔偿。严禁张贴、散发广告及其他宣传品。

7、自觉维护馆内秩序,不抢占座位、存包柜等,不随意挪动阅览桌椅。

8、请自觉遵守本馆各项管理规定,服从工作人员管理。遇有紧急事件发生时,请读者依照工作人员的指引避难或疏散。

9、六岁以下儿童未经同意谢绝入馆。擅自进入一切后果由本人和监护人负全责。

10、根据“文化部、财政部《关于推进全国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工作的意见》(文财务发〔2011〕5号)”和“山东省文化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全省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艺术)馆、文化站免费开放工作的意见》(鲁文〔2011〕23号)”规定公共图书馆免费开放的基本内容主要包括:一般阅览室、少年儿童阅览室、多媒体阅览室(电子阅览室)、报告厅(培训室、综合活动室)、自修室等公共空间设施场地免费开放;文献资源借阅、检索与咨询、公益性讲座和展览、基层辅导、流动服务等基本文化服务项目健全并免费提供;为保障基本职能实现的一些辅助性服务如办证、验证及存包等全部免费。

办证向导

一、申办对象

巨野县范围内的常住公民。

二、申办手续

持本人二代身份证(未成人需有监护人陪同持户口本办理)原件、复印件、近期本人照片一寸一张和同底电子版及监护人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到一楼105室,填写《巨野县图书馆读者证申请表》,签订读者服务协议,交纳借阅押金人民币100元;免费办理借阅证和阅览证(阅览证无需交纳押金)。

三、借阅证的服务功能

(一)阅览:凭借阅证、阅览证免费阅览期刊、报纸,历史文献部查阅等。

(二)借阅:凭借阅证在借阅部服务窗口免费借还图书及历史文献部查阅等。

(三)查阅电子数字资源:凭本人二代身份证可在公共电子阅览室免费登记上机,可浏览电子期刊、电子图书、访问本馆数据库、获取电子资源、享受网上参考咨询服务等。

四、办理时间

上午:9:00—11:30   下午:15:00—17:00

五、办理地点

巨野县图书馆(文昌路北段路西)一楼105室

六、借阅证挂失、补办及注销

(一)借阅证挂失和补办:读者不慎遗失借阅证,应到图书馆一楼105室办理挂失手续,并有偿补办新证。

(二)注销借阅证:读者如需要注销借阅证时,本人须归还所借阅文献,凭借阅证、押金凭证、本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办理,图书馆将退给相应的借阅押金。办证向导。

借阅规则

1.凡到馆读者均可持本人身份证、军人证、护照(外籍人士)、户口簿等有效证件办理读者证,每人限办一张,仅限本人使用,读者证长期有效。

2.首次办理读者证只需缴纳借阅文献押金100元;退证后再办、证损坏(含消磁)、丢失后补办须缴纳读者证工本费,读者证工本费不予退还;补办新证后,原证作废。

3.请妥善保管读者证,避免与高温、强磁接触,勿使其弯折、受潮,人为损坏,损失自负。遗失读者证请及时挂失,因未及时挂失所产生的后果由读者本人负责。

4.退证须出示身份证、户口簿等有效证件(如他人代办,须同时出示持证人与代办人身份证),归还借阅文献并结清滞纳金,凭读者证领取押金。

5.未满16周岁的少年儿童需由监护人持相关证件办理少儿读者证。

6.每证限借图书1册。图书借期20天,可网上续借一次,续期为20天,逾期每册每天收取滞纳金0.1元。持有逾期图书的读者不再办理图书外借。

7.借还图书时,请认真核对电脑屏幕上的借还信息,有疑问即时提出,否则责任自负。

8.借阅图书时要认真检查,如发现缺页、污损等情况,请及时说明。遗失、污损借阅文献,按照《巨野县图书馆图书赔偿标准》相关规定执行。

开放时间

“十一”后至次年“五一”前:8:30-17:30

“五一”后至“十一”前:8:30-18:00

周六上午9:00开放  特殊情况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