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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丰县图书馆

中文名
咸丰县图书馆
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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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放时间
08:30~17:30
图书馆等级
国家二级图书馆
所在地/隶属
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咸丰县民族博物馆(咸丰县第一中学北)

实用信息

开馆时间

电子阅览室(二楼):周一至周五08:30—17:30

周末9:00—17:00

综合阅览室(三楼):周一至周五08:30—17:30

周末9:00—17:00

少儿阅览室(四楼):周一至周五08:30—17:30

周末9:00—17:00

节假日开放时间:9:00-17:00

咸丰县图书馆365天为您提供多种形式的服务。

数字图书馆、移动图书馆、微信图书馆实行365天24小时不间断的服务。

借阅规则

1、本馆书刊实行开架,半开架相结合的借阅方式;

2、持本馆发放的借书证即可办理书刊外借手续;

3、办理书刊外借书手续时,请当面检查所借书刊是否有涂画、批注、圈点、撕页、污损等,如有上诉情况,请向工作人员反映,否则归还书刊时发现有上诉情况,责任由读者处理;

4、外借书刊借期、册数、续借;持有本馆借书证的读者,外借书刊总册数不得超过2册(借书金额不得超出押金金额,如超出押金需临时补缴押金方可借阅);期刊;过刊借期2周;图书;自然科学借期1月,社会科学2周,均可续借一次;

5、所借图书到期不还,又未办理续借手续的,按规定每天每册交纳0.20元的超期费,并停止借阅其他图书。

书刊阅览规则

1、本馆书刊实行开架、半开架相结合的阅览方式;

2、读者进入各阅览室时,请认真阅读相关“阅览规则”;

3、各阅览室的书刊除规定可以外借者,一律不准带出室外;

4、读者应爱护书刊,不得在书刊上涂画、批注、圈点、撕页及损坏书标、书卡、书袋,违者按本馆有关规定处理;

5、各阅览室的书刊,阅览后请归还原处。

馆藏书刊资料遗失、污损赔偿规定

本馆所收藏的书刊资料属国家财产。为了确保国家财产不受损失,维护厂大读者借阅书刊资料的权益,根据《湖北省公共图书馆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特制定本规定;

(一)凡造成馆藏书刊遗失、污损、须按章赔偿;

(二)书刊遗失赔偿;

1、原则上应以完好无损的相同版本或修订本抵赔,每册另收该书刊价格的20%分编加工费;

2、对于不能按原书刊赔偿者,则根据书刊资料价值和出版时间

决定赔款倍率:

图书出版时间┃文学类┃其他类

1995以后┃5倍┃6倍

1990-1994┃5-10倍┃6-10倍

1949-1989┃10-20倍┃10-20倍┃

3、多卷集团资料按整套图书的定价赔款;

(三)、书刊污损赔偿;

视污损的轻重程度,按书价的10%-50%赔偿;若污损严重,使书刊资料不能继续流通,则按遗失赔偿;

(四)、本规定所指书刊资料范围包括本馆收藏的1949年10月后出版的书刊资料(特藏文献另有规定),并适用于个人借书、集体借书、邮寄借书、馆际互借。

办证指南

一、本馆旨在为全县人民服务,最大限度地为读者提供政治、经济、科学文化知识、情报信息。凡需要借阅本馆文献资料的读者,均应首先办理借书证,然后凭证借阅。

二、本馆实行一卡通服务。凡是持有本馆借阅证的读者,可凭证在本馆任意一处读者服务窗口享受到本馆工作人员为您提供的包括报刊借阅在内的优质服务。

三、借阅证办理收费标准为:只须交100元押金即可办理。

四、所有借书证使用期为一年,使用期满,应到本馆进行年检。使用期满二年之内还未办理年检手续的,该证件作自动吊销处理,证号作废,押金不退。

五、因工作调动或其它原因不再使用的有效借书证可凭证退还押金。

六、借书证丢失,本人在有效期来我馆挂失,可补办新证,押金保留,另交工本费。

七、开放窗口:综合阅览室(报刊室)、少儿阅览室、地方文献处、廉政书室、电子阅览室、自修室。

读者须知

1、本馆免费对所有市民开放,需外借的读者凭本馆的借书卡借书,借书证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

2、借书前先在管理员处领取代书板,记好编号,书从书架上取出时,将代书板插在所取图书的位置,看完后将书归回原位、代书板取下归还工作人员;

3、为保证读者阅读需要,馆内工具书、特藏书一律不外借,只限在馆内阅览,如资料需要复印,必须经主管领导批准,方可带出并按期退还。

4、读者对所借图书须经当面检查,否则在还书时发现污损、勾画、缺页等,概由本人负责。

5、所借图书丢失要赔偿,金额为书价2至4倍,损坏书刊封面、封底,书页脱落和书标、磁条遗失,或在书中批阅、圈划、污损者视情节赔偿。

6、请勿大声喧哗,入馆时请将手机调成震动状态;

7、维护馆内卫生,严禁吸烟、吃食物,不得随地吐痰、乱扔杂物。

建筑布局

馆藏布局

楼层库室名称收藏时间

图书馆一层一楼大厅电子书借阅机、报刊一体机。周一至周日:8:30-17:30

图书馆二层廉政图书室提供党风廉政方面图书。周一至周五:8:30-17:00

周六、周日:9:00-16:00

电子阅览室配备了50台电脑、投影仪,提供讲座培训,共享工程培训等,以及各种数字资源的阅览和下载。

周一至周五:8:30-17:30

周六、周日:9:00-16:00

图书馆二层自修室为支持读者进行教学研讨、课业交流和学术交流,室内配有空调、投影仪、网络端口、电源、白板、桌椅等设施,欢迎读者们免费借用。

周一至周五:8:30-17:30

周六、周日:9:00-16:00

图书馆三层综合借阅室提供各类图书、报纸、期刊。外借和阅览服务(分类号从N类到Z类)。

周一至周五:8:30-17:30

周六、周日:9:00-16:00

图书馆三层地方文献室提供地方文献的阅览、查询服务。

周一至周五:8:30-17:30

周六、周日:9:00-16:00

图书馆四层少儿阅览室提供少儿各类绘本、图书、期刊、报纸等。

周一至周五:8:30-17:30

周六、周日:9:00-16:00

其他信息

部门职责

采编部

1 、本馆图书、期刊、文献资料的采集和文献资料的标引、著录及技术加工,制定藏书建设发展规划,文献采选原则,确保文献入藏质量,改善馆藏结构;

2、负责开架阅览图书、阅览读者的管理和新书的宣传推荐工作;

3、典藏库图书的调阅服务;

4 、负责重点藏书的补配、交换,建立呈缴、捐赠文献的收集方式。地方文献的接受、采集、开发利用; 特藏文献资料的研究、开发、编辑出版、普通线装书、名人字画、历史照片、手稿、文革资料等特藏文献资料的采访、登录、标引、编目、目录组织及相关数据录入;

5、依据《中图法》、《中国分类主题词表》、《中文图书机读目录格式使用手册》对文献进行分类、主题标引、书目著录;

6 、参与全国图书馆联合编目中心,实现书目资源共享;

7 、负责对县直各单位、基层流动图书室的业务辅导、协作协调、采购协调、编制联合目录,协助相关部门进行业务辅导培训等工作;

综合阅览室1、流通图书的集体和个人读者外借工作;

2、新书的宣传推荐工作;

3、流通书库管理以及清点剔旧;

4、对图书、期刊、报纸进行分类、标引、著录、验收、上架

5、维护中文期刊书目数据库;

6、每日办证等资金、帐目的清对、读者借书滞纳金收缴、读者的接待管理和统计等工作。

 儿童阅览室1、流通图书的集体和个人读者外借;

2、新书的宣传推荐工作;

3、流通书库管理以及清点剔旧;

4、图书上架和目录组织工作;

5、对期刊、报纸进行分类、标引、著录、验收、上架工作

6、维护中文期刊书目数据库;

7、读者的接待管理和统计等工作。

电子阅览室下设中心机房

1、负责全馆自动化建设、计算机网络软硬件、通讯等弱电相关系统、机器相关设备的运用、管理及维护;

2、ILAS系统的维护和利用;

3、数据库的采购、管理和使用、电子出版物的验收;

4、做好电子阅览室的读者服务工作,承担对非印刷资料的揭示、宣传、推荐工作。

文化资源 共享工程办公室

1、文化资源共享工程支中心办公室负责全馆自动化建设、计算机软硬件及其相关设备的运用和维护、电子阅览室管理及地方资源建设项目的申报、采集、制作等工作;

2、负责全馆自动化建设项目,包括工程预算、施工的跟进、验收及日后的维护和管理工作;

3、负责统一管理、维护、指导全馆的网络、自动化系统,软硬件及其相关设备的配置、运行和维护,保证其正常运行和使用;

4、制定本馆自动化、网络化建设发展规划、实施方案;

5、负责本馆计算机及其相关设备利用和维护的指导工作,并及时解决、处理工作中的疑难问题;

6、协助资源共享工程工作,配合完成项目的技术支持、宣传推广工作。参与本地区公共图书馆自动化建设工作;

7、负责为读者提供电子信息网络资源,承担本馆非书资料,包括视听资料、电子资料的开发利用工作。;

8、负责电子阅览室的读者服务和管理工作。

地方文献、特藏室

1、负责特殊文献(地方文献、古籍书和旅游文献等保存本)的管理,负责文献保护,确保特殊文献安全。;

2、建立特藏文献的书目数据库。

3、做好地方文献特藏室的管理工作,指导读者检索,解答;读者咨询,接待读者登记,收集服务效果。

4、负责业务工作的统计和档案工作;

5、开展特藏文献学术研究;

6、积极完成领导安排的临时工作。

廉政图书室

1、负责党风廉政图书的管理;收集廉政图书、期刊资料;等;

2、建立廉政图书的书目数据库;

3、做好廉政图书的管理工作,指导读者检索,解答读者咨询,接待读者登记,收集服务效果。

4、负责廉政图书室业务工作的统计和档案工作;

5、开展廉政图书学术研究;

6、积极完成领导安排的临时工作。

办公室

1、根据公文处理办法,负责按时办理各类公文的收发、起草综合性的工作报告、计划、总结、通知等文件,审核各科室起草并拟对外报送或发布的各类文件和材料,负责文明单位创建资料汇编等工作;

2、负责规章制度的落实、检查、监督;

3、安排重大活动、节庆的有关事宜;协助开展各种形式的读者活动;

4 、具体办理全馆人员的调入、调出、离休、退休、退职和职称评定、聘任、定级、晋升、各类学习进修的申报和安排;

5、负责档案收集、管理工作;

6、负责读者来访和读者投诉、来信处理;

7、负责编发媒体报道、完成本馆网站、微信图书馆及电子借阅机上的动态信息的发布工作,组织全馆业务宣传, 协调各部室开展宣传工作。;

8、处理上级主管业务部门的协调事宜,协助馆里做好来访接待工作;

9、负责后勤管理。

财务室

1、负责全馆的日常财务工作、财务制度、财务计划、财务管理、财务监督;

2、负责现金出纳和各收费部门的款项的清对、接受入帐等工作;

3、办理有关公费医疗、住房公积金、失业、养老保险等事宜、会计档案以及其它财务资料的整理保管等有关工作;

4、政府招标。

规章制度

为确保图书馆安全,根据有关安全保卫的规章制度,结合图书馆具体情况,特做如下规定:

1.图书馆馆长是图书馆防火、防水、防盗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全面领导和监督图书馆的安全工作。各部门对图书馆安全负有重大责任,责任事故,谁监管,谁承担。全馆工作人员必须树立“安全第一”和“防火防水防盗防虫,人人有责”的思想。自觉消除隐患,提高防患意识。所有工作人员都要勤于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向有关领导报告,确保图书馆的安全。

2.馆内消防器材设备必须严格管理,禁止移动或挪做他用。灭火器按规定地点存放,不准随意移动。保证消防通道畅通,消防用钥匙放在值班人易于获得的位置。

3.图书馆内严禁吸烟,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入馆。书库或阅览室内严禁私自使用大功率电器设备,图书馆内严禁使用明火。

4.安全使用电器设备,严格按规定操作。工作时发现电源线路或设备不正常时,要立即切断电源并通知有关部门处理。

5.下班前,各阅览室、书库必须全面清查读者是否全部出库,检查有无异常情况,特别注意有无烟头、火种。各岗位要关好窗户,切断室内电源,将门锁好。

6.注意检查水源,水龙头要关好,防止漏水。发现漏水时,及时通知办公室。

7.严防书刊、设备丢失。采编部门未分编书刊不得擅自携出室外,已编书刊需到借阅处办理借书手续后才可带走。因空班、工作时看书报等失职行为导致书刊丢失的,要追究其责任。

8.部主任要对本部门各房间钥匙严格管理,如有丢失必须向办公室报告,申请重配钥匙或更换锁具。钥匙由办公室统一分配,个人不得私藏、私配图书馆钥匙。工作人员调离本馆,其所在部门领导必须收回其钥匙。

9.对违反上述规定和造成事故者,要追究当事人和管理人的责任,根据情节轻重做出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