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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区图书馆

中文名
河北区图书馆
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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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时间
1956年06月
藏品数量
3万册
开放时间
09:00~17:00(周一闭馆),13:30~17:00(周二)
图书馆等级
国家三级图书馆
所在地/隶属
天津市河北区三马路139号

基本介绍

河北区图书馆将是较受欢迎、较为开放、较具自由、较为便捷的学习与文化分享的平台;承载文化遗存、引导全民阅读、追求创新与分享,争取成为一流的现代化图书馆。

图书馆提供一个安全、温馨、无障碍的环境,营造终身学习的氛围,提供优质馆藏资源和信息服务,激发思想创新与人才培育,满足文化需求,丰富多元化社会。        

我馆采取多种形式为读者服务。每周开馆73.5小时,自1999年1月27日接层全面恢复开馆后,在天津市区图书馆中较早实行常年无闭馆日制度。编印《观察》,为区领导提供信息服务。2006年又在天津市区图书馆首先开通了专家咨询网。

本馆为读者服务提供全开架借阅处、报刊自学阅览室、参考咨询室、电子阅览室、报告厅等。

在立足本馆阵地服务的基础上,建立社区图书馆、部队流动图书馆。

我馆担负对坐落在本区内的基层图书馆(室)进行业务辅导任务。从调查研究入手,采取馆网协作、业务培训、学术研讨等多种形式。1981年4月7日,在天津市较早成立了河北区图书馆学会,设在辅导部。至今己围绕本地区图书馆事业发展课题召开十一届学术研讨会,并有60多篇论文参加全国、三北地区和天津市级的学术研讨会,并在专业刊物交流和发表。

自2014年1月1日起,我馆读者服务系统采用alephew系统,实现和市图书馆(文化中心和复康路)及市内六区图书馆通借通还功能;电子阅览室40台电脑。办公采用自动化。

馆藏实力

我馆藏书以收藏中文普及型、综合型书刊为主,外文图书只收藏学习语言文字的工具书和通俗读物。截至2013年底本馆藏书共35万册。

中国书法绘画艺术是世界文化艺术宝库中的精华,是人类历史上值得品鉴和典藏的艺术珍品,也是我们中华民族传统文化价值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共图书馆作为公共文化服务机构,有责任、有义务为中华文脉之传承,提升读者中国书画艺术的审美素养做一些有益的工作。

河北区图书馆自2015年起聘请相关专家学者,遴选具有专业水准、精选精印精装帧、具有阅读与收藏价值的画册逸品进行搜藏、购买,形成特色专题馆藏资源,截至目前已购买500余种、2000余册画册。为使资源能够供更多读者欣赏利用,本馆计划在画册基础上进行数字化加工,逐步建立一定规模的“中国传统书画佳印画册”专题数据库,在全市范围内共享,进一步发挥市、区合作共建通借通还系统的资源服务效能。

实用信息

开馆时间

楼层   部门    时间

一楼   外借部  周三-周日:9:00—17:00

 周二:13:30—17:00

二楼   阅览部  周三-周日:9:00—19:30

 周二:12:00—19:30

二楼   办证处  周三-周日:9:00—17:00

周二:13:30—17:00

三楼   信息部  周三-周日:9:00—17:00

 周二:13:30—17:00

周一闭馆

注:此时间为本馆常规时间,如有临时变动将在最新公告或本馆动态中及时通知广大读者。

办证须知天津市公共图书馆通用读者卡(以下简称通用卡)可在天津图书馆及已参加通借通还服务网络的区县级公共图书馆(以下简称成员馆)通用。

申领新证

基础证:1、免押金读者证

可借阅中文图书、中文期刊各2册。

2、有押金读者证(交纳押金100元)

可借阅中文图书、中文期刊各5册。

升级证:在申请月份之前,持有免押金读者证满12个月,且图书外借册书不少于48册(借出当日即归还不计入累计册书),同时无逾期归还、丢失、损坏书刊等不良记录,即可办理免押金升级,升级后可借阅中文图书、中文期刊各5册。

交通指南

地址:天津市河北区黄纬路三马路139号  

公交路线:4路 34路 607路 611路 611路直通车 632路 659路 802路 863路 869路 878路 904路

河北区黄纬路或三马路站下车

读者须知

外借部:

1、读者要衣履整齐,不得在室内大声喧哗和长时间交谈。

2、严禁携带食物、饮料、违禁品以及宠物进入本室。

3、凭证借阅,一证一人。

4、借阅开架图书,读者可根据书架上的图书分类指引自行查找所需图书。图书翻阅后,确定不借时应及时放回原处。

5、借阅闭架图书,读者可通过本馆图书分类或书名目录检索,然后填写索书单,交由工作人员入库取书。

6、每个书证只能借阅五册图书。

7、借书期限30天,可在网上续借一次,过期一天每本书罚款0.2元。

8、要自觉爱护图书,不要在图书中乱写乱画,撕页拆页,图书损坏应赔偿,如全书污损或撕页拆页超过10页,按原书价赔偿;图书封面、封底污损,精装封面丢失或内容有撕页拆页的,视损坏程度按书价的20%—80%赔偿;被污损图书的价格在5元以下的,按原书价赔偿。

9、读者在借阅时,如发现书中有撕页、污损等损坏,应及时声明。

10、丢失图书按原书价格进行赔偿。

11、未办理借阅手续,不得将图书携出室外。

12、书包等物品不得带入室内,贵重物品请本人妥善保管。

阅览部:

1.凭本馆通用图书证(只限阅览报刊)、自学阅览证以及当日票入室,对号入座。

2.严禁携带食物饮料、违禁品以及宠物进入本室。

3. 入室须衣履整齐,举止文明。

4.严禁大声喧哗。入室请将手机关闭或调为静音。

5.严禁强占、抢占座席。

6.阅览开架报刊,一次只允许取一册,且轻拿轻放。

7.阅览闭架报刊或过刊,请凭证件到服务台办理相关手续。

8.严禁携本室报刊到室外。如需要复印,可办理出室手续,出室时间不得超过1小时 。

9.严禁在报刊上圈点、涂抹、剪裁和撕毁。若有违,赔偿原书,如不能,照原书价3倍赔偿。 严禁在室内吸烟,随地吐痰,乱扔纸屑、杂物,不得在桌椅上涂写。

电子阅览室

1.本部之电子阅览室读者请遵守《天津市公共图书馆电子阅览室管理办法》之相关规定。

2.读者可持通用卡每天免费上网2小时。

3.保持室内安静与整洁,上网期间请勿进食;造成机器或桌椅损坏者,按损坏程度赔偿。

4.请妥善保管自己的物品,遗失自担。

5.我们保留关于电子阅览室一切规定和咨询等方面的最终解释权。

借阅规则

外借部:

1.读者持通用读者卡,可在任一成员馆办理最多5册中文图书(不含少儿图书)的外借及归还手续;并可在市图书馆办理最多5册中文期刊的外借及归还手续;阅览成员馆馆藏普通中文文献。

2.每册中文书刊外借期限30天(含公休日),借期内可续借1次。外借中文书刊逾期未还,按0.20元/天/册收取逾期服务费。

3.读者可依据网上续借规则,在网上进行续借。

4.请勿将未办理外借手续的文献擅自带出各成员馆借阅区域,否则视为偷窃行为,取消办证资格或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处理。

阅览部:

1.严禁携带食物饮料、违禁品以及宠物进入本室。

2. 入室须衣履整齐,举止文明。

3.严禁大声喧哗,入室请将手机关闭或调为静音。

4.严禁强占、抢占座席。

5.阅览开架报刊,一次只允许取一册,且轻拿轻放。

6.阅览闭架报刊或过刊,请凭证件到服务台办理相关手续。

7.严禁携本室报刊于室外。如需要复印,可办理出室手续,出室时间不得超过1小时 。

8.严禁在报刊上圈点、涂抹、剪裁和撕毁,若有违,赔偿原书,如不能,照原书价3倍赔偿。 严禁在室内吸烟,随地吐痰,乱扔纸屑、杂物;不得在桌椅上涂写。

电子阅览室

1.本部直电子阅览室读者请遵守《天津市公共图书馆电子阅览室管理办法》之相关规定。

2.保持室内安静与整洁,上网期间请勿进食;造成机器或桌椅损坏者,按损坏程度赔偿。

3.请妥善保管自己的物品,遗失自担。

4.我们保留关于电子阅览室一切规定和咨询等的方面的最终解释权.

历史沿革

河北区图书馆筹建于1956年6月,接收天津市第三文化馆图书组3万册藏书,于1957年2月7日正式开放。办公地点坐落于河北区中山路289号和小关大街5临2,两处馆舍面积合并360平方米,工作人员10人, 1966年“文革”开始,被迫停馆,建制撤销,与原区文化馆、区儿童文化服务馆、区俱乐部合并为“区毛泽东思想宣传站”,下设图书组。1978年元旦恢复图书馆建,1983年迁至新馆址(黄纬路三马路139号)并于1983年5月1日开馆。新馆舍占地面积近700平方米,建筑面积1600余平方米。1998年9月经区政府同意馆舍接四层,现馆舍面积为2100平方米。总藏书26万册,工作人员32人,1994年、1998年、2004年连续三次被文化部命名为国家二级公共图书馆。自1982年至今连续被评为市级文明图书馆,1990年12月受到文化部表彰,1991年授予天津市文化工作先进集体称号,1995年为天津市“八五”立功先进集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