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火车票
  • 汽车票
  • 买机票
  • 订酒店
  • 查公交
  • 站站搜索
  • 车站搜索
  • 车次搜索

清远市清新区图书馆

中文名
清远市清新区图书馆
官网
点击查看
占地面积
2500㎡
成立时间
1997年
藏品数量
量5万多册
开放时间
08:30~21:00
图书馆等级
国家三级图书馆
所在地/隶属
广东省清远市清新区中山路33号

基本介绍

清新区图书馆始建于1997年,2005年广东省立中山图书馆为支持基层图书馆建设在本馆设立广东流动图书馆清新分馆,2015年清新区图书馆从明霞大道12号迁往中山路33号新址。新馆实现无线网络全覆盖,设有外借图书借阅区、藏书室、报刊、杂志阅览区、电子阅览室,新增了视障者阅览区、廉洁阅览区、少儿借阅室、展览厅、地方文献室、多媒休室、自习室等等,在为广大读者提供多种服务形式的同时,还拓展了图书馆的服务功能,基本全面实行计算机管理,已初具现代化图书馆的规模,所有的功能室全部免费开放。

清新区图书馆全年开展形式多样的读书活动,开展丰富的主题书展、图书推荐等活动,利用各大节日,以及“世界读书日”、“服务宣传周”、“全民读书月”、“科技周”等节日,举办各种读者喜闻乐见的文化活动和主题阅读活动,鼓励读者多读书、读好书。

清新区图书馆在丰富市民的文化生活,提高市民的科学文化素质,加强精神文明建设以及为清新区改革开放、经济建设、高新技术开发服务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正逐步成为全区的图书借阅中心、资料检索中心、信息交流中心。

展厅展馆

一楼:图书借阅区、藏书室、视障阅读区(专门为视力有障碍的读者提供阅览的地方)。

二楼:A.广东流动图书馆清新分馆(流动馆就是全省88间分馆之间的书籍相互之间不定期交换,达到资源共享,同时也大大丰富和满足了读者们对新书的渴望,分馆内设立廉洁阅览区; B.少儿室(专为6岁至14岁的少年儿童看的书)。

三楼:展厅(各种图片展览);电子阅览室(方便读者电子阅读、查阅文献、学习、电子影像等)。

四楼:地方文献室;自习室(为需要温习、自学的读者提供的一个安静学习的场所)。多媒体室(为学习班、培训班用)。

馆藏实力

新馆楼高四层,建筑外观简洁,馆内设施齐备,功能齐全,总建筑面积2500平方米,总藏书量5万多册,有各种报刊、杂志80多余种。

实用信息

办证须知

一、各借阅室申办对象各借阅室申办对象

成人借阅室:年满16周岁的中国公民和外籍人士

流动图书馆借阅室:年满16周岁的中国公民和外籍人士

电子阅览室:年满18周岁以上读者(凭本人身份证办理),未满18周岁的读者(由家长办理陪同使用)。

二、办证步骤步骤

1:请持有效证件到各室服务台办理读者证。

2:读者可选择需要的读者证类型。

3:交纳一定的押金。

4:领取读者证。

三、读者证类型

一卡通可借本馆内图书;每次借二册,交50元押金,退证退还押金。

电子阅览室 提供免费上网、数字资源阅读服务。

借阅规则

1、 本室免费阅览,凭证(办证免费,只收押金)借阅,读者持本人借书证外借图书,每证可借二册,借期20天,可续期一次10天。

2、 请勿携带书包、个人书刊资料及食品进书库。

3、 借阅室的存包架仅限于存放饮用水等普通物品,贵重物品请读者自行保管。

4、 读者进入书库选书时,为维护书库图书的排列顺序,请在借书处取代书板,自行入库查阅所需图书。读者在书架临时浏览取下图书时,请将代书板插入该书所在位置,阅毕请取回代书板,将书放回原处;如需外借,请把图书、代书板带回借书处,办理借书手续。

5、 读者借书时,应当面检查,如发现有污损、缺页等情况,应立即向工作人员说明并加盖印章,图书一经借出,概由读者本人负责;读者应爱护图书,凡圈涂、撕画、剪割、水浸、损坏图书加工标识等,污损情况较轻不影响阅读者,须赔偿1—5元;污损情况严重,无法修补影响正常阅读者,按遗失处理。

6、 遗失图书,原则上要求赔偿原图书,如无法赔偿原图书,则按图书原价3—10倍赔偿。在赔偿手续办理两个月内若归还原图书,可凭收据退款。

7、 贴于每册图书前后的两张条形码是我馆实行自动化管理的重要依据,请读者特别加以保护,如还回图书时发现条形码污损或丢失,应每张赔偿2元。

8、 为不影响图书流通,请读者将借阅到期的图书及时归还,逾期归还收取延误费每天每册0.10元。

9、 开架外借,方便读者,请读者进库选书后,按规定办理借书手续。图书未办理借出手续不得携带出本室。

10、 本规则以保护图书和维护读者利益为出发点,希望广大读者共同遵守。

入馆须知

1. 本室免费阅览,凭证(办证免费,只收押金)借阅,读者持本人借书证外借书刊,每证借二册,借期20天,可续期一次10天。

2. 请勿携带书包、个人书刊资料及食品进入阅览室。

3. 阅览室的存包架仅限于存放饮用水等普通物品,贵重物品请读者自行保管。

4. 阅览开架书、报刊,每次限取一册,阅后请放回原处。

5. 读者须爱护各种书、报刊资料,杜绝圈点、折叠、污损、撕毁等不文明行为。

6. 阅览室的书刊资料未经许可,不得擅自携带出本室。

7. 为保持阅览室的安静,请将通讯设备调至静音状态。

开放时间

夏天:周二至周五;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21:00;

冬天:周二至周五;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晚上18:00至21:00

周六日上午9:00至下午16:00;

周一闭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