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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坪县图书馆

中文名
佛坪县图书馆
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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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
佛坪县文化广电局
成立时间
1979年
藏品数量
4万余册
开放时间
08:00~12:00,14:00~18:00(周一至周五),13:00~18:00(周六至周日 )
图书馆等级
国家三级图书馆
所在地/隶属
陕西省汉中市佛坪县县城河堤街37号

基本介绍

佛坪县图书馆成立于1979年,原在县城老街与县文化馆合署办公,1991年迁至河堤街37号,馆内面积1087平方米。在职人员5人,属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隶属佛坪县文化广电局。

现实行全年对外免费开放,为读者提供书刊借阅、资料查索、信息咨询、并开展送书送科技信息下乡等多项服务,是全县搜集和保存文献资料、传递信息资源、开发智力资源以及图书馆业务辅导之中心。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佛坪县支中心于2009年在我馆建立,可为读者提供电子期刊、电影、音乐、科技知识等方面的内容,极大地加快了我馆现代化建设步伐。

佛坪县图书馆服务网络以县图书馆为龙头,以镇文化站图书室为纽带,依托村农家书屋,规划建立遍布县、镇、村、社区四级图书服务网络。2010年--2012年,我县8个乡镇基层服务点、一个社区和59套村级投影设备安装到位,现已投入使用,使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农家书屋覆盖全县镇村的目标圆满完成。2013年年初,将正式开通计算机图书外借业务,使图书外借工作由手工操作转为现代化微机管理。

展厅展馆

馆内设:图书外借室、报刊阅览室、少儿阅览室、多功能讲座室、、历年报刊资料采编室等。

馆藏实力

图书馆现有藏书4万余册。其中:中文普通图书3.6万余册,线装古籍书近200册,报刊3800多册,地方文献100多种。

实用信息

开放时间

周一至周五 8:00—12:00 14:00—18:00

周六至周日 13:00—18:00

备注:开放时间若有变动,请留意图书馆大厅告示

交通概况

佛坪县汉运司以北200米处

办证须知

一、申办条件

凡7周岁以上读者,持本人有效证件(含身份证、户口簿、驾驶证、军人证、护照等)均可办理。

二、类型和功能

1、普通读者证:借阅保证金50元。每次可借中文图书2册,借期15天,可续借一次。

2、老年读者证、残疾读者证:借阅保证金50元,年满65周岁的老年读者或持残疾证的残疾读者可以办理。每次可借中文图书2册,借期30天。

三、申办程序

1、填写《读者证申请表》。

2、将填好的《读者卡申请表》连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交办证处工作人员。

3、交费后领取相应的读者证及交款收据。

四、注意事项

1、读者证使用前请仔细阅读本馆各项借阅规则和制度,自觉遵守。

2、对借阅书刊请妥善保管,如有污损或丢失情况,依照《佛坪县图书馆文献资料赔偿条例》进行处理。

3、读者证限本人使用,他人可代还图书,但不能代借图书。  

五、挂失补办及退卡办法

1、读者证丢失后,请立即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保证金收据到办证处办理挂失补证手续。

2、 退证前需还清所借书刊,结清滞纳金后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读者证、保证金收据,退还保证金。

3、 退证时保证金收据丢失者,持本人读者证、有效身份证件办理挂失手续。挂失满一周后持本人读者证、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填写《挂失登记表》,退还保证金。

入馆须知

一、讲文明,读者入馆必须保持仪表整洁,请勿赤膊、穿背心、拖鞋入内。

二、读者须将随身所带的物品(书、包、雨具等)存放在门口寄包处(贵重物品自行保管),不得将食品、饮料、口香糖等物品带入馆内。

三、图书馆是文明的学习场所,读者应自觉维护图书馆文明的秩序、整洁的环境、安静的氛围。严禁在馆内吃东西、乱丢果皮纸屑、大声喧哗、打闹嬉戏、攀爬公共设施。

四、严禁在馆内吸咽、随地吐痰和乱扔杂物,张贴广告,散发传单,推销商品。

五、严禁携带易燃物品进馆。入馆后请将自己的移动电话等通讯设施设置为静音状态,到指定的区域拨打或接听电话。

六、严禁在馆内睡觉、躺卧、做有碍人格和观瞻之举。

七、爱护馆内公共设施,不得故意损坏。严禁在馆内文献上乱涂、乱画、裁剪、撕毁、偷窃文献。

八、读者在馆内借阅图书、自习或参观,必须遵守本馆有关规章制度。在发生违章、违纪情况时要自觉服从图书馆工作人员的管理和接受按规定章程的处理。 九、主动接受图书馆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应有不文明礼貌的言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