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城仫佬族自治县文化馆成立于1952年,是财政全额拨款公益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副科级,隶属罗城仫佬族自治县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文化馆现有1、2、3号楼,单独建馆,馆舍总建筑面积为4326.92平方米。馆内布局合理,设施齐全,馆内设有书画摄影辅导室、戏剧辅导室、民间山歌辅导室、文艺辅导室、文学创作辅导室、音乐舞蹈辅导室、排练场、书画摄影展览厅、培训室、群众娱乐室、音像制作室等。文化馆定位:传播先进文化的前沿阵地;宣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弘扬时代主旋律的主要阵地;繁荣和发展农村文化事业,建设和谐家园的有效裁体,挖掘和收集整理民间非物质文化遗产。主要任务:提高广大群众的整体素质,道德素质、文化素质、法制素质、健康素质。全年实行免费开放。文化馆属文化志愿者服务站之一,负责全县群众文化活动,多年来,文化馆的工作开展得有声有色,组织举办各项群众文化活动,创作文艺作品参加各级比赛或展览,工作成绩斐然。2011年,经文化部评估定级为国家三级馆。 2015年5月,被列入自治区艺术创作基地。2015年,“欢乐仫佬乡”农村文艺汇演获广西第十七届“八桂群星奖” 群众文化活动项目奖。2015年12月,文化馆被中宣部、文化部评为第六届“全国服务农民、服务基层文化建设”先进集体。2016年5月,经过文化部定级评估,获评为国家一级文化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