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海肠

烟台海肠

烟台海肠为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

据《史记》记载,秦始皇统一中国后,曾三次东巡,三次登临芝罘,在这里留下许多珍贵的史料,而鲁菜之中闻名遐迩的“韭菜炒海肠”恰恰就起源于芝罘岛,此菜系由岛上渔民的“长久有余财”经历代厨师逐步改进而成,传承至今。远在六百年前的明朝,生活在烟台芝罘岛上的渔民,每逢大年,家家户户都要用韭黄、海肠、猪肉、鲜鱼为主料熬制成一个菜品,取其谐音“长久有余财”(肠、韭、肉、鱼、菜),以寓来年获得更大的丰收。后来,此菜传至饭店,因原菜系杂烩之类,将四种原料混为一肴,颇不称美,于是厨师们将其改进,单取韭黄与海肠两种食料,烹炒成为韭黄炒海肠。海肠作为一种海洋生物产品,在明清时代的地方志中已有记载。清朝康熙《福山县志卷之五》中将海肠列为“食货”,对其描述较为详细:“海肠,形色似肠,故名。其味可比闽之江瑶柱,独邑之海滨有焉,有之必值冬月夜晴徙,值风狂迷其归穴,随浪漂泊至岸,土人拾之,货于市,非可力致也。”

地域范围

烟台海肠的地域保护范围为山东省烟台市辖区海域范围内。自北纬37°8′- 38°23′,东经119°34′- 121°57′之间的环绕烟台北部沿海的莱州湾、太平湾、桑岛、蓬莱新港-刘家旺-初旺、套子湾、芝罘湾、崆峒岛-养马岛-金山港的海域。地域保护面积1万公顷。

产品品质特性特征

1、产品品质特色:体呈圆筒状,体前端略细,后端钝圆。体表有许多疣状突起,略呈环状排列。吻能伸缩,短小,匙状,与躯干无明显界限。体色鲜亮,体壁光滑、柔韧,富有弹性,通体呈紫红色或棕红色。 2、内在品质指标:烟台海肠肉质细嫩,口感柔滑,食味鲜美,富含多种矿物质,营养丰富,是高蛋白低脂肪的海鲜佳品。烟台海肠鲜品每百克含蛋白质≥9.5克、脂肪≤0.25克、钙≥160毫克,每千克含硒≥2.0毫克。 3、质量安全规定:严格按照以上“3特定生产方式”中所提到的产地环境、育苗和养殖中的技术要求从事生产经营,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烟台海肠的产地环境必须符合GB/T18407.4-2001《农产品安全质量无公害水产品产地环境要求》,产品质量符合GB18406.4-2001《农产品安全质量无公害水产品安全要求》中规定的各项技术标准。按照上述各项标准要求,制订质量管理细则,强化完善质量管理制度,确保烟台海肠的质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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