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证类型:巴哈马个人旅游签证_上海_北京_广州
服 务 费:0(含签证费)
有 效 期:0
最多停留:30天
工 作 日:领馆定(仅供参考 以使领馆实际出签为准)
签证费用:0(仅供参考)
受理范围:全国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巴哈马联邦政府关于互免签证的协定于2013年12月19日生效
协定规定,缔约一方持本国有效护照公民,在缔约另一方入境、出境或者过境,停留不超过30天,免办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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