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证类型:开曼群岛探亲访友签证 北京_上海_广州
服 务 费:2000(不含签证费)
有 效 期:根据申请
最多停留:领馆定
工 作 日:2-3周(仅供参考 以使领馆实际出签为准)
签证费用:0(仅供参考)
受理范围:全国
1、有效护照原件;
2、两张2寸白底彩色照片
3、行程计划:
由航空公司或旅行公司出具的,显示具体行程日期的,机票预定证明或行程表的复印件和一份对此行的计划安排的说明。
请注意:不建议在获得签证之前出票,以上材料将影响您将获得签证的有效期和入境次数。
4、存款证明;
5、银行对帐单: 最近三个月的银行对账单,以显示有足够的行程支付资金;
6、在职证明: 一份由申请人雇主出具的带有公司抬头的证明信原件,包括联系信息,工作开始日期,职位,出勤记录,旅行目的及持续时间,并说明申请人将回到现有职位。
学生申请人,请提交一份学校官方出具的在读证明,并说明申请人已经注册了下个学期的学习。
7、酒店预订:能证明已预订酒店的材料的复印件。
8、邀请函:如果访友或探亲,必须提供由接待人出具的邀请函,包含接待人和申请人的联系信息、此行时间和目的、居住地地址,签字和日期。还要证明接待人在开曼群岛的情况,例如:接待人开曼群岛护照复印件,如果接待人不是开曼群岛公民,则提供开曼群岛居留许可和护照复印件。
9、申请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如果申请人不是中国公民请提供居留许可每一页的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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