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证类型:丹麦商务签证_上海_北京_广州
服 务 费:1500(含签证费)
有 效 期:领馆定
最多停留:领馆定
工 作 日:7个(仅供参考 以使领馆实际出签为准)
签证费用:0(仅供参考)
受理范围:北京、上海领区
上海领区材料:
1. 中文个人信息资料表【可提供参考模版下载,并协助填写英文申请表】
2. 护照及老护照原件(至少还有6个月的有效期)
3. 近3个月内的2张2寸白底彩照(3.5*4.5厘米)
4. 身份证复印件(正反2面)
5. 全家户口簿整本复印件
6. 中方公司出具的在职证明原件(领导签名、公司盖章)【可提供参考模版下载】
7. 中方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8. 丹麦公司发出的邀请函原件(用公司信纸打印),内容包括:被邀请人姓名、护照号码、出生日期,去进行商务活动的具体目的和内容,欲到达的时间,停留的天数,费用由何方承担等,落款为签发邀请信者的完整姓名和职位,以及公司的电话或传真。
注:邀请方同时要以PDF文件形式将有签名的邀请函直接电邮至领馆邮箱shagkl@um.dk
9. 如中方公司付费需提供近6个月的纳税单或公司流水单明细。
10. 最近6个月银行出具的工资单入账明细(个人所得税单、信用卡消费记录、银行存折存款记录)
11. 境外意外医疗保险单原件(保额不低于三十万人民币)【可提供代购保险服务】
12. 入住酒店信息预订单(真实入住酒店信息,回国后可能需要酒店发票销签)
13. 往返机票订单【可提供机票预订服务】
北京领区材料:
1. 一套(主表和副表)完整填写的申请表格和一张两吋彩色近照.
例外:西班牙:4张申请表格
比利时、德国、瑞典:2张申请表格
2. 护照,在签证有效期满后90天仍有效,护照身份页的复印件一张。
3. 中方公司的正式介绍信(翻译成英语或者受理申请的目的国国家的语言)注明地址,电话,传真,申请者职务,工资,访问目的,与邀请函一致的行程并签名,加盖公司印章和负责人签名. 若费用是由中方公司负担请在信中说明。
4. 中方公司营业执照的复印件和翻译件(可以翻译成英语或者受理申请的目的国国家的语言)
5. 由申根地区邀请人发出的邀请函原件及复印件(可以是英语或者受理申请的目的国国家的语言)内容包括:
A 抬头,地址,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地址和网站(如果有)
B 预期停留时间
C 停留原因及日程安排
请注意:丹麦和希腊要求邀请函从丹麦和希腊国内的邀请方直接传真给该国使馆签证处.
6. 经济费用担保证明(可在邀请信或担保函中注明) 关于担保函的格式,请参照网站或咨
询相关领事部门.
7. 对于国外申请者:需提供居留许可(如果可以)和一套复印件.
8. 最低保额是每人三万欧元并涵盖申根国的境外医疗旅游保险正本和副本各一张.丹麦使馆要求申请人取签证时才须提供。
9、双方的业务往来凭证(如定单合同)。
1. 上海领事馆:上海,安徽,江苏和江西,浙江四省市的签证事务;
2. 5人及5人以上同行出发需预约面试;
3. 如拒签,费用不退。
4. 报价不含6%的服务费发票
5. 报价不含境外意外医疗保险费用,我公司代理购买保险10天内200元,天数增加则保费增加;
备注:
1. 服务内容:代客预约面试时间、代填签证申请表格、审核送签材料、代出机票订单、代买保险、陪同面试、代取签证。
2. 签证具有不可控性。尽管领馆有公布具体的签证信息要求,但预约时间、送签材料、签证费用、出签时间及签证结果等情况都有可能因各种原因改变。
3. 我公司不支持客人在未得到我公司通知签证结果前支付机票款或境外酒店费用等会产生费用的事情,如发生以上情况造成的客人损失我公司不负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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