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证类型:法国探亲访友签证-广州
服 务 费:1700(不含签证费)
有 效 期:领馆定
最多停留:领馆定
工 作 日:10个(仅供参考 以使领馆实际出签为准)
签证费用:0(仅供参考)
受理范围:广州领区:广东,广西,福建和海南
1.亲属关系公证书、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内含翻译)如申请短期探亲签证,必须提供
2.证明与法国邀请方朋友关系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需提交能证明申请人和担保人朋友关系的文件原件、照片原件等。如申请短期访友签证,必须提供
3.邀请信原件及复印件:法方业务伙伴或接待人的邀请信,其中需说明:计划在法国逗留的时间、赴法目的和日程、经济担保以及行程安排。邀请函必须由邀请方亲笔签
4.法国担保人财务担保原件及复印件
5.法国如果担保人在申根国居住应提交:该担保人过去 3 个月的固定收入证明或担保人出具的在申根国具有法律效力的担保声明;如果担保人在中国居住并邀请签证申请人一同到申根国旅行,则应提交以下材料:已签字的担保书; 中国居住证(身份证)复印件; 由雇主开具的收入证明; 在目的地国家的居住证明或者申根国接待家庭提供的邀请信。*如费用由申请者本人承担,该项材料为可选材料,广州领区除外,无论整个行程费用由哪一方承担,均为必须的材料
6.接待证明原件/酒店订单:请您提供相应的住宿证明,由接待人向其所在地的市政府申请后开具,在申根区全程的酒店订单,申请者的法国房产证或租房合同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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