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帝说,要有光,于是便有了光。上帝说,向我祈祷看见阳光的人啊,你好歹把窗帘拉开嘛。没错,起床时我没能看到阳光,因为我把窗帘拉上了——心疼上帝。拉开窗帘的一瞬间,我的心里活动是这样的:boomshakalaka,boomshakalaka——雨停了,太阳出来了。
吃过早饭,我们在酒店大厅坐了很久,因为我们要等送天豪小分队到徒步起点的面包车回来接我们。等的过程中,我喝水时不小心把半瓶矿泉水倒在了衣服上,“出师未捷身先湿”,差点被自己蠢哭了。9点50分左右,面包车终于回来了,我严重怀疑师傅中途去喝了会儿早茶。
10点15分,面包车在“徒步起点”停下了。这个“徒步起点”不是真正的九顶后山徒步起点,师傅说路况太差,面包车只能开到那里。小超拿出我们群的小旗帜让师傅帮我们拍合照,师傅说刚才那队人带头的也拿出这个旗帜要拍合照,但是其他人嫌弃是“白旗”就没有配合——哈哈,这样就很尴尬了——我仿佛看见路途一脸大写的尴尬。其实这很正常,毕竟他带的那队人不是群里的,对群没有感情,对群旗帜没有了解。“蜀山派”的旗帜不需要多么鲜艳夺目,要的就是这种云淡风轻、虚无缥缈的感觉。
拍完合照,粗发!
路况确实很差,泥泞不堪。路的一边是蓝天白云,阳光灿烂,另一边却是云遮雾罩,仙气缭绕。大约走了半个小时,我们到了真正的徒步起点。石头垒起高台上有一块显眼的牌子,上面写着:茂县九顶后山严禁游客私自上山违者罚款2000—5000。天这些大字下面还有咨询电话,落款是茂县旅游局、茂县公安局、南庄村委会、茂县九顶后山接待中心、茂县野生动物保护协会。在我看来,这个牌子传达了五点信息:一是宣示权利,这山是我的地盘,谁私自上山我就有权利罚款;二是安全顾问,游客可以打电话咨询能不能上山,也许上山前打电话算报备,下山时打电话算报平安;三是免责声明,如果有人不打咨询电话或被咨询电话告知不准上山后仍然上山的,那是私自上山,出了事和当地政府无关;四是行政区划,看来勒石村应该是自然村的名字,行政上属于南庄村委会管辖;五是温馨提示,保护野生动物。天豪小分队的马主人是当地人,除了收他们的马匹费和向导费,还要“代表”村委会收两支队伍所有人的露营费,这么说来我们就不是私自上山了。
休息十分钟,11点整,我们正式踏上九顶后山徒步登山的征程。按计划,小超走最前带队,大黑殿后收队,其他人走中间。
穿过草丛,来到林间小道,四个眼睛的我发现了蚂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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